本文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官方机构公布的45起违反新《广告法》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分析了新《广告法》实施后对违法广告的规制效果,概括出违法广告在违法平台、违法领域以及违法类型等三方面的特点。研究发现,新《广告法》延续了原《广告法》"政府主导型"的规制模式,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广告规制受到了互联网广告实践的强烈冲击,规制模式面临着从"政府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迭代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