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0年3月13日天津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教育领域体制改革,构建合理授权、系统完整、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