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拟偶像作为技术文化、偶像文化与二次元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兴偶像。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给虚拟偶像提供了技术支持的同时,参与式文化的盛行也为虚拟偶像提供了持续的内容供给,并在无形中培育了潜在的消费行为。文章以本土化的虚拟偶像——“洛天依”为例,通过对当前虚拟偶像的建构逻辑进行梳理,挖取生产方潜藏着的消费主义意涵,并进一步探索虚拟偶像业发展商业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