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也是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业综合执法作为农业法治建设的具体表现形式,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将其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作出专门安排,明确要求整合组建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五支综合执法队伍。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总体部署,各省市也先后配套制定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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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北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