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过失共同正犯,学界的观点分为否定说与肯定说。基于立法条文的否定说忽视了刑法解释论的能动性,基于过失犯本质的否定说的基础是已经逐渐被抛弃的传统旧过失论,基于共同正犯本质的否定说不具有立场上的一贯性,基于效用论的否定说则具有极强的主观性。过失共同正犯肯定说的立场可资赞同,但其论证进路应当从存在论上的个体性归因转变为规范论上整体性归责。共同正犯的核心在于"危险整体"的形成,故意共同正犯主要通过主观犯意联络达致"危险整体",过失犯主要通过客观要素形成"危险整体"。"危险整体说"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司法案件做出妥当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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