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堵塞制度漏洞,优化企业管理,是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职责中监督是首要职责,监督的目的就是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良倾向,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