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泾河并非"古今都无舟楫之利"。方志表明,明代末年和清代中期,泾阳县以南的泾河中均曾一度通航。《诗经》所谓"淠彼泾舟"与《论都赋》所谓"北斻泾流",均只是并舟为梁渡过泾河,不宜据之作为泾河在商周之际和东汉初年曾经通航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