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保密局印发通知,停止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涉密工程、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涉密工程(项目)]审查确认工作,并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密工程(项目)确定和保密管理作出规定,依法明晰了机关单位定密和保密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职责。《保密工作》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