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建筑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推进建筑行业发展。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租赁是主要的融资途径之一,该种融资方式可以让企业获得更多的资本,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2006年,我国为迎合企业租赁行为需求,出台了租赁准则。但是,在建筑企业涉及的租赁业务不断增多,且业务类型也越来越烦琐的情况下,建筑企业针对租赁业务开展的会计处理工作开始出现问题。可见,原有的租赁准则已经无法满足约束企业租赁行为的要求。鉴于该种情况,应重新出台具有更强适应性的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落实促使建筑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具备更加明确的指引。当然,租赁准则的调整促使准则中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建筑企业作为租赁业务较多的企业,需要先厘清新租赁准则所形成的影响,以此来制定更加符合自身租赁业务发展的应对措施。

  • 单位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