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期,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存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在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一案双罚”。在执法实践中,什么样的情形可以适用“一案双罚”?实施“一案双罚”有哪些积极意义?在实施“一案双罚”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中国应急管理报》邀请相关专家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探讨,并刊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