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但随着以"小红书"为首的用户分享内容社区平台的兴起,传统广告主导的经济效应已逐步由新媒体取代,明星在分享型网络社区中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自用物分享"、"种草"等行为被认为是规避传统代言风险的好方法。本文就明星于分享型网络社区中推荐产品的隐性营销现象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检索目前法律上回应此种现象可适用的法律规范,寻找到一条明确且高效的法律路径以界定明星在隐性营销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