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知识付费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毫无疑问,我们尊重每个著作权人的作品财产权,我们更要警惕借知识产权保护牟利的机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多的时间,先后将全国近40家单位送上法院,相同的诉因是,侵害了其受托人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标准动辄"每张照片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