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定价算法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其引起了反垄断法的高度关切。除能够有效促进竞争外,定价算法在网络交易当中还具有潜在的反竞争效果,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算法共谋和定价歧视。由于定价算法具有的特殊性,如在共谋方面弱化了人的意志、具有高度动态性和稳定性、扩大了意思关联形式,在定价歧视方面具有隐蔽性、易变性和普遍性等特点,对传统的反垄断分析认定造成一定冲击。除继续坚持认定算法共谋并不能脱离双方的主观合意外,建议进一步拓宽认定算法共谋达成的形式,明确禁止算法所采集和依据的数据范围,尽量消除监管机关对算法的信息不对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