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算法赋能劳动新样态并没有改变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实质,通过明确智能载体的在场挑战人类自身的在场、创造价值的“总体工人”外延的拓展、“活劳动”与“死劳动”的复杂关系等,领会人工智能算法扩大“活劳动”范畴的事实。人工智能算法革新劳动过程,通过明晓人类劳动与智能劳动、算法作为生产工具实现价值转移、物质对象向非物质对象拓展等显现劳动本身、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智能化发展。人工智能算法变革劳动方式,通过明晰劳动者由“去技能化”向“再技能化”转型、劳动分工的精细化趋势、“人机协作”劳动模式等现象,彰显劳动方式的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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