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是两种时兴的教学方法。当前这两种方法在WTO法的教学中存在问题。对双语教学高标准的官方界定不符合法学本科生的实际,置WTO法等国际法律课程于双语课程之外的做法,不符合开展双语教学的初衷,也没考虑到WTO法的特性。对WTO法案例教学的理解或者有些保守,或者过于偏激。而目前的代表性WTO法教材也不适于开展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这些应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