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现在实行的刑事辩护制度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问题。刑事被告人请求律师帮助是宪法上明确要求的公民权力,这应该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主要内容,而且符合法治精神应该延伸到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本文根据犯罪案件中被调查人员在无法获得律师帮助的现象对法制建设的危害,认为需要通过对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正,保证犯罪案件中被调查人能够享受正常的法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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