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新冠肺炎疫情对省属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冲击。为了鼓励干部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确保省属企业打赢国企"倒计时"改革攻坚战,发挥好在经济社会中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近日,省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分总体要求、前置条件、适用具体情形、实施和认定等4个部分,符合前置条件,属于探索性改革创新举措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失误、偏差,但未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均可予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