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CDR新规具有深远的意义,但仍属审慎的尝试,并没有解决A股的根本问题。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鼓励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回归。《试点意见》标志着中国存托凭证(CDR)正式推出,因此也被业内称为"CDR新规"。那么,应如何看待CDR新规,特别是鼓励"独角兽"企业回归的思路?CDR新规的影响和前景又如何呢?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