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带来的利好与风险令其成为备受争议的生物技术,支持和反对的理据皆落脚于人的尊严。以往围绕基因编辑的尊严之争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论者未在同一层面谈论人的尊严。人的尊严可分为个体尊严和物种尊严。个体尊严体现了尊严的赋能面向,要求尊重人的自主;而物种尊严体现了尊严的限制面向,要求维护人的本质。在确保技术安全的情况下,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编辑不违背人的个体尊严,且无损于人的物种尊严,因而不宜禁止;以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不论技术安全与否,都违背了被编辑者的个体尊严,且危及人的物种尊严,因而不宜允许。为了维护人的尊严,需要对基因编辑进行法律规制,尤其是区分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编辑和以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