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太平洋地区发生里氏9.0级地震,引发海啸,导致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受到严重毁损。事后,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NISA)将福岛核事故等级定为最高级7级(特大事故),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同级。事故发生后,为了冷却原子炉里的核反应堆,福岛核电站向反应堆内注入冷却水,每天达150吨之多。这些冷却水被核反应堆污染之后无处安放,东京电力公司在附近设置了一些水罐来储存这些核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