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政办发〔202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2年1月18日天津市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本市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海上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