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限制/无行为能力患者的医疗决策采取代理决策模式,该模式奠基于社会习俗与习惯法。通常情况下,亲属能够更加准确地评判患者的个人价值取向和医疗决定偏好。但是,基于利益判断的主观性,代理决策中的道德冲突难以避免,其合理性辩护基于代理身份的合法性、"善意"与"患者利益"的标签、制度缺失,对于其批评在于代理者德性基础上的一致性不足。按照解决问题的逻辑进程,规避代理决策中利益冲突的方式有寻求共识的可能、临床伦理咨询与司法介入,其中伦理咨询与司法介入需要依托国家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