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学生是教育的对象,中小学生是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核心。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除了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也要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是发挥学生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办学活力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