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经验法则适用模式的观点分歧,缘于观察视角的差异。在刑事证明结构视野下讨论经验法则的适用模式,能够保证结论周延。刑事司法证明在内容上表现为“证据—事实”的内在层递结构,可用图尔明模型和威格摩尔模型加以描述,在形式上表现为“控、辩、审”三方的外在博弈结构,可用“三阶层模型”加以描述。从刑事证明结构展开,经验法则的适用可分为证成性、证否性、评判性三种模式:其一,经验法则凭借其常态规律性特征,能够充当证据推论的大前提以及复合推论的粘合剂,进而实现命题证成;其二,经验法则具有盖然性,因此可对对方证明所用经验法则的可靠性提出质疑、反驳,进而实现命题证否;其三,经验法则具有个体认识差异性,法官以其主观认识的经验法则为依据,评判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证明推论,并检验最终事实认定的证明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