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我国已经把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然而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数据安全风险、数字市场垄断等问题,亟待法治提供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法治在解决数字经济现实问题时却呈现出法律制度供给乏力、个人数字权利不明晰以及执法机制与数字经济发展需求不匹配等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则是法治链条不能与数字经济“三链条”形成良好的衔接甚至出现错位。因此,置于数据视域下,以法治链条的被动适应与主动保障去纾解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现实困境才是明智之举。在被动适应上,以立法补强个体数字权利保障,以执法纠错完善数字市场反垄断与容错机制,以数字司法持续接近数字正义的实现;在主动保障上,以立法创新推进数据有序共享交换,以执法突破构建数据算法监管体制,以智慧司法构建人工智能司法服务,以主动守法推动数字合规市场形成。在此基础上,法治顶层设计与数字底层逻辑形成协调联动、互为助力,为最终形成完备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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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