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事件:浙江省慈溪市秦女士在某银行取款22400元,银行却给了秦女士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女士讨要额外的1600元遭拒。网传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女士告上法庭。秦女士却坚称,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离柜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