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对地方官员实施有效激励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实践的不断进展,人们逐渐发现晋升锦标赛并不构成地方官员唯一的激励方式。作为地方官员晋升激励的重要补充,隐性激励客观而又广泛地存在。隐性激励之所以需要,主要源于晋升激励资源的有限性和地方官员个体需求的差异性。优向轮岗、制造流动、治域进阶、声誉激励、容错免责等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坚持“虚”与“实”的有机结合、采取较为含蓄委婉的表达方式、根据不同需求实施不同激励举措、在有限范围内形成有效竞争,是隐性激励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虽然隐性激励是一种重要激励方式,但它并不否认显性激励。因此,要合理调配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资源,使其成为调动地方官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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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