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激励和反收购措施是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的重要方式。文章以2006—2017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将股权激励、反收购条款和企业创新纳入统一分析框架中,考察两种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创新的综合影响。研究发现:股权激励显著提升企业创新产出水平,但反收购条款负向调节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控制内生性后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分情景分样本进行分析发现,股权激励的创新效果相对稳定,但反收购条款的负向调节作用明显受外界环境和条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程度低、股权分散程度低及高管风险偏好程度低的企业中。本文的研究结论对理解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及反收购条款的公司治理作用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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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