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市监发[2021]195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队):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深入提升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已经2021年8月26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