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建管[2018]2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委(局)、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2018年3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