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规定了我国核安全法规要求的、电厂必须要严格遵守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其中的正常运行限值和条件(LCO)对一系列执行安全功能的系统(被支持系统)以及支持安全系统执行安全功能的系统(支持系统)进行了可运行要求并规定了可运行要求未得到满足时所需采取的措施。但对于完全是由于支持系统的不可运行导致的被支持系统的不可运行的情况,除了执行支持系统相关的LCO不可运行的措施外,针对被支持系统是否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还存在管理不明确、不完善、不系统的模糊地带,缺少明确、统一的规定。因此,在我国自主设计的第三代核电技术的运行技术规格书开发过程中,同步研究并开发了一套对支持系统不可运行时的应对策略,并作为执行运行技术规格书必不可少的配套文件使用,可指导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对提高核电厂核安全监管水平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 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