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函[2013]65号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贵州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3]5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贵州理工学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贵州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