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形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且在不断的改变与"进化"中。高通公司作为无线通信行业拥有最多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许可经营者、芯片制造商和销售商,近年来被全球范围的竞争执法和司法机构的高度关注。由于目前各国(地区)的行政处罚或司法裁判存在较大差异,并且在探索与相互学习、影响中,对高通的全球反垄断案件进行梳理和总结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方法/过程]通过分析论证各国认定高通公司反垄断违法性的以下关键问题: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无许可,无芯片"政策、拒绝交易与搭售行为、忠诚折扣与独家交易、许可费率的确定。[结果/结论]总结高通公司垄断的核心在于纵向一体化商业模式,为我国同类专利许可与反垄断调查案件的经验借鉴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