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意见》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餐方式、非寄宿制中小学食品小卖部设置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指出,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意见》要求,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造成食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