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低、中、高年级阅读方面有一个共同的要求——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种感情应当是源于学生在朗读时生活经验与文本碰撞时激发出的情感。教师在指导学生朗读课文时,要引导学生寻找语言表达规律、文体特征以及独特的构段方式,还有引导学生探索文字背后的语言,增强理解,丰富体验,带着感受去读,使朗读不再流于形式,实现真正的"有感情地朗读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