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延宕三年后,《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1月6日由银监会正式下发。这是继1月5日银监会连续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再次强化对金融风险管理的又一重磅举措。根据《办法》,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不能用于投资债券、期货、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或股票等。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得提供各种形式担保,同时委托人承担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