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证据是基于人工智能分析形成的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机器意见。作为一种新型的科学证据,人工智能证据是由机器而非人类作出的实质判断,使用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两个方面。相关性由技术相关性、数据相关性和结论相关性三个层面构成,对相关性进行审查时应遵循"适当"标准。可靠性同样包括三个层面,分别是技术可靠性、数据可靠性和结论可解释性。其中,对技术可靠性的审查应重点关注错误率;对数据可靠性的审查应着眼于数据收集阶段的可靠性和数据标注阶段的可靠性;对结论可解释性的审查应判断人类能否理解和解释具有黑箱性和复杂性的人工智能所作出的结论。为有效构建人工智能证据的审查体系,应明确人工智能证据证据种类"两步走"策略,创建人工智能证据审查规则和方法,完善人工智能证据质证机制。

  • 单位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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