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现状(一)企业破产后档案管理陷入无序状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两大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依据中,《档案法》尚未明确提出和破产档案相关的针对条款,《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指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因此破产管理人接管与债务人财产直接相关的包括企业文书档案、财会档案等档案资料,而其他与文书、经济关联较弱的例如人事档案、科技档案等往往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