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存在于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是推进国家现代化、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力量,因而国企创新行为对中国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相关实证结果表明,产权结构与市场结构共同影响国企创新行为,按国有产权占比分组条件下,国有产权比重小于20%时,市场集中度与企业规模均对国企创新行为具有激励作用;国有产权比重大于20%时,企业规模仍会促进国企创新,但市场集中度会抑制国企创新行为甚至与其无关。国有产权参与度较低的行业往往与非垄断性市场或低垄断性市场挂钩,国有产权参与度较高的行业一般与垄断市场相关联,形成行政垄断或软约束下的政策保护,因而反行政垄断是我国反垄断的重点。在降低市场垄断程度过程中需慎行兼并重组,放松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约束,进而行业内通过竞争获得利润的国有企业可以利用既得利润开展创新活动,实现行业共同进步,发挥创新对绩效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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