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约谈十条"的实施,互联网信息监管领域中实施行政约谈愈发常见,随之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性质难以界定、各部门法律规定不统一、异化为强制等,因此需要对互联网信息监管领域中的行政约谈进一步研究及完善。本文提出跳出行政行为论的框架,从行政过程论的视角看待行政约谈的性质问题,并提出明确各部门管辖范围、对约谈十条进行修订、明确约谈启动程序等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