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某铝土矿区废水排放污染事件为例,参照现有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在开展现场勘查、布点采样、监测分析的基础上,围绕污染物性质鉴定、污染源与污染环境的因果关系、生态环境损害情况、生态环境损害量化等方面开展鉴定评估。结果表明,本排放事件特征污染物为铁(Fe)、锰(Mn)和低pH,其中废水中Fe、Mn含量分别高于标准值892倍和40倍,pH <4。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初步认定D企业外排废水Fe、Mn元素超标污染事件对地表水与土壤造成一定影响,但尚未对饮用水源和农产品造成污染,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合计约18. 8万元。

  • 单位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