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及开发商权衡城中村更新的经济成本后形成以家庭人口或农房初始面积为基底的补偿策略。两类补偿分别侧重村民的成员权和住房资产累积量,相对获益群体及村民政策满意度存在分化,识别其差异及关联性可为缓解补偿纠纷及后续政策优化提供参考。本文在武汉市开展城中村更新的典型调查,比较住房补偿基底选取对村民住房资产及政策满意度的影响。研究表明:(1)按家庭人口补偿的村民家庭户均还建住房较初始农房面积减少129.80 m2,而按住房初始面积还建的村民家庭住房面积与更新前变化不大,仅减少14.74 m2。(2)按人口补偿城中村更新还建后村民家庭之间的住房资产趋近,相对剥夺指数从0.41降至0.10;按住房面积补偿的城中村村民的住房资产相对剥夺指数则从0.51提升到更新后的0.54,家庭之间的住房资产差距略有增强。(3)按人口补偿使城中村原农房面积低于400 m2的村民家庭住房面积有较大增加,其政策满意度高;而按住房初始面积还建的城中村,原农房面积在200 m2以下的村民家庭相对受损,还建后住房资产相对剥夺指数增加,其政策满意度低。(4)人口补偿方案考虑到原农房面积较低家庭宅基地的空间发展权,同时避免对抢建加盖等形成的超额面积过度补偿;按住房初始面积补偿则有利于原农房面积较大的村民家庭,但忽略了原农房面积较少家庭参与城中村更新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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