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后现代课程理论的研究方兴未艾,本文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组织、课程评价、课程主体等方面阐述了其对法学课程改革的可能贡献,并分析了现代课程理论与后现代课程理论碰撞交错的现状,希冀把这两种理论通过相互渗透消解双方的局限性,在法学课程改革过程中发挥双方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