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平台和算法构成数字经济的基本架构,在该架构下,平台不仅容易形成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和明显的市场优势,还可以利用算法形成默契的合谋,并可能侵犯用户隐私,使数字经济时代的垄断表现出全新的特征。这些特征使传统的反垄断面临着相关市场界定模糊、市场势力识别困难以及监管手段过于单一等挑战。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反垄断举措要从相关市场分析框架、市场支配地位理论和反垄断监管范式等三个方面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