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1〕520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清繁大道东延伸线(杭深铁路—长福高速)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融政综〔2021〕3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24.7487公顷、未利用地1.82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旱地0.0175公顷,北店村水田0.8086公顷、旱地0.0478公顷、园地0.9663公顷、林地0.0656公顷、其他农用地0.5471公顷、其他土地0.3614公顷,东刘村园地0.070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