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3年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8批)(2023年第4号公告)。2部门在“2023年第4号公告”中说:本次公告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