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政办函[2019]6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7月8日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