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民养老发〔2022〕298号各区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为落实市政府常务会关于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工作要求,解决无建规审批手续存量养老机构的消防改造审验难题,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推进设施改造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京民养老发〔2020〕48号)、《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21〕 38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存量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达标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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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