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新密方言中的"子"可以附着于量词和数量结构,表示物体的量超出说话人的主观心理标准。具体而言,名量词修饰具有可切分性质的名词时可以附着"子",表示非客观量的时量词也可以附着"子",两者附着"子"后均指量词所表示的单位量大;由概数和部分名量词、动量词构成的数量结构也可以附着"子",指数量结构所表示的单位量多。与词缀"子"附着于词根构成名词相比,河南新密方言中的"子"附着于量词组成的"量词+子"结构表现出一系列语法特点:不能进入"N论C"结构,不能与序数词组合,不能用来提问,不构成新的量词。由此文章认为"子"不是构词词缀,而是表示主观大量的语缀,相当于助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