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函[2018]127号河南、湖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8]10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